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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标识设计--是否明确区别竞争商品

发表时间:2021-02-06 10:32:38 资料来源:人和时代 作者:VI设计公司

    一旦形成现在这种类似商品之间的相互竞争,在广告和宣传上进行品牌的策划就是理所当然的了。我们经常会吃惊地发现,竟有这么多让消费者无所适从的商品。在商店前望一下货架,说不清谁模仿谁,从标签到包装设计几乎都没有什么差别。甚至让人感到这些商品恐怕连里面都是一样的。这是一个到处充斥着需要诉诸法律解决相仿设计的商品的时代。

    而厂家采取的措施,仔细看一看,实际上各方面都没有什么改进。这就导致了使用广告来区别商品,从而也就造成这种现象:互相争夺大明星,利用人们的侥幸心理进行礼品竞争,即被迫在商品得不到区别的地方使用超额成本来竞争。就拿最近的发泡酒市场竞争来说,虽然流传着在行业内部已经达成削减促销成本的协议,不幸的是与此同时,我们看到各方又都重新冲进与消费者无关的宣传战中去了。我有这种感觉:不光是发泡酒,类似的市场竞争今后会愈演愈烈,成本决战和体力消耗式的无为的商战将继续重复下去。

    在这种情况下,感到无所适从的是制作广告的一方。不管怎么说,商品就是没有明显的标志设计区别,所以也就……因此,通过广告使商品得到一定的标志设计区别,成为最高的命题。而且完成这个命题是一种身心投入的较量。但结果却都卷进了诸如大明星的聘选、字体的大小、礼品的金额等等市场促销以外的竞争。

    就算我们不是处于这种商品雷同的环境,但广告的结构还是那些种类相仿的商品之间的宣传竞争。广告制作一定要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识别品牌和商品。在观看作品演示时,必须冷静地判断几个要点:本公司品牌的个性及其外延与内涵的延续性、宣传的独立性、与竞争商品的区别性,并且确切地了解广告是怎样表现上述要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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